*、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弋江区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园*期2栋2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弋江区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技术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编制、自评估报告及支撑材料编制,提供省、市级验收相关的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安徽省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水资管函〔****〕***号)、《关于做好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水资管〔****〕***号)和《关于进*步做好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相关规范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
施吕蓉、余宝华、秦大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芜湖市水资源管理手册(*市*册)项目;2、繁昌区水资源管理手册“*县*册”编制项目;3、繁昌区水资源管理规范化示范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4、无为市水资源管理规范化示范县创建技术服务项目;5、芜湖市湾沚区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示范县创建技术服务项目;6、芜湖市镜湖区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7、淮南高新区智造园区水资源论证项目;8、新芜经济开发区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室,联系电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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