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仙居县工业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仙居县光明西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章 采购需求 *、技术需求 (*)具体服务要求 第*点 | 1.提供调解服务的调解员不少于6人。选派调解员应由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或从事过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年公民担任。 | 1.提供调解服务的调解员不少于6人,且符合《台州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对人员选聘、工作纪律、考核奖惩等方面规定。选派调解员应由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或从事过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年公民担任。 |
2 | 第*章 采购需求 *、技术需求 (*)具体服务要求 第*点 | **.成交供应商严格要求派驻人员在工作时爱护办公地点财物,如有人为故意损坏,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汇报经费使用情况,及时整改问题,必须符合财务规定。严格要求派驻人员在工作时爱护办公地点财物,如有人为故意损坏,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仙居县工业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仙居县光明西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号7楼
传 真:/
联系人 :***、吴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采购需求内容调整。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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