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 **** 年中央财政补助罗只碑乡土树种苗木培育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楚雄州 **** 年中央财政补助罗只碑乡土树种苗木培育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培育符合《主要造林树种苗木》(****/***-****)、云南省《绿化 苗木、质量分级》(****/****-****)标准的Ⅰ、Ⅱ级容器苗 ** *株。其中:其中 云南松 ** *株、滇朴 5 *株、、黄连木 5 *株、香樟 5 *株,使用苗圃地面积约 ** 亩,苗龄 ** 个月以上,达到‖级苗以上标准。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年 4 月 ** 日至 **** 年 4 月 ** 日;开标时间:**** 年 4 月 ** 日 ** 时 ** 分。
评标结果:
第*中标候选人:**************,得分:**.** 分;
投标报价:******.** 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至 **** 年 ** 月止;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楚雄州 **** 年中央财政补助罗只碑乡 土树种苗木培育项目》要求;
第*中标候选人:****************,得分:**.** 分;投标报价:******.** 元;
合同履行期限:至 **** 年 ** 月止;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楚雄州 **** 年中央财政补助罗只碑乡 土树种苗木培育项目》要求;
第*中标候选人:**********,得分:**.** 分;
投标报价:******.** 元;
合同履行期限:至 **** 年 ** 月止;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楚雄州 **** 年中央财政补助罗只碑乡 土树种苗木培育项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评标结果予以公告,接受社 会监督。公示期为****年4月**日至****年4月**日,如对本次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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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实名提出, 逾期将不予受理询 问、质疑。
特此公告
招标人(受托):************** 地 址:楚雄市鹿城南路 ***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楚雄市高新区黎明路 ** 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邮政编码:******
**** 年 4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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