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山县太平镇华楠村人饮工程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灵山县第*建筑工程公司 | 灵山县*海街道江南路***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灵山县太平镇华楠村人饮工程 | 灵山县太平镇华楠村人饮工程 | 本工程位于灵山县太平镇。建设内容:新建泵房、加压房、蓄水池、管网;拆除新建围墙;破除及恢复路面、维修临时道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日历天 | *** | 桂************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卓智,*鑫传,黄鹏(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 》发改**〔****〕*** 号的通知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工程类型),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灵山县*海街道江滨*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灵山县*海街道江滨*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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