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号
致:福建省*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北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拓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腾建设(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市中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东山山体生态修复及森林植被提升工程已由县人民政府告知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苔菉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下浮率K值为**%,投标最高限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虎东山山体生态修复及森林植被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年4月**日至****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时,下午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连江县敖江镇白沙社区居委会东北路8号***室)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竞争性谈判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低价中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③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5月11日上午** 时**分 ** 秒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楼会议室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连江县苔菉镇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邮编:******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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