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完善哺心广场停车场内部交通设施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完善哺心广场停车场内部交通设施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为确保哺心广场停车场内部交通设施健全,我办拟开展完善哺心广场停车场内部交通设施服务。完善哺心广场停车场内部交通设施服务内容为:在哺心广场停车场安装出入口标志标牌(P牌、入口、限速、禁止鸣笛、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入)、安装交通标志标牌(指向、出入口、禁止通行)、安装无障碍车位标牌、重新设置部分不合理车位及地面涂装等及停车场租金评估。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直接确定供应商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人民路**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4月**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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