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采购项目名称:****年违法建设广告招牌拆除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4-**-**
*、 定标/成交日期:***4-**-**
*、 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折扣率(%) |
1 | ****年违法建设广告招牌拆除服务 | 1家 | ********** | ** |
*、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载。
*、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地址:长兴县迎宾大道金家滩*号
采购人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
3.监管部门、投诉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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