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防无线手持对讲终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公告开始时间 | ****-**-** **:**:** |
标段名称 | 深圳机场*防无线手持对讲终端采购项目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开始时间 | ****-**-** **:**:** |
标段结束时间 | ****-**-** **:**:**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 **:**:** |
开标时间 | ****-**-** **:**:** |
控制价 | *******.0元 |
交货期(天) | ** |
交货期说明 | 中标通知书下发起**个日历日内完成终端定制适配服务,实现对接地服业务系统、地服对讲系统,完成机场***安全网络接入,完成所有货物的交付和安装调试工作,并经甲方初验合格。如乙方承诺的交付日期比要求的交付日期提前的,以乙方承诺的日期为准。乙方需主动对接地服业务系统、地服对讲系统***升级厂家,并提供必要的硬件适配服务。 |
开标地点 | ******** |
文件获取地点 |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招选*家供应商负责提供***台*防无线手持对讲终端,包括设备供货、软件系统永久性授权使用许可、运输、系统升级与适配、系统对接、现场安装调试、配件辅材、质保服务、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技术需求”。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是拟投三防无线手持对讲终端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如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投的三防无线手持对讲终端须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进网许可证(含试用批文)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并且通过3C认证(证明文件:提供拟投设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加盖原厂及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或其制造商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单个合同业绩内容:100台及以上拟投同型号三防无线手持对讲终端的销售业绩; (3)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须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金额(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设备数量和金额的,可以补充提供显示货物名称型号数量的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码 | ************ |
项目地址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招选*家供应商负责提供***台*防无线手持对讲终端,包括设备供货、软件系统永久性授权使用许可、运输、系统升级与适配、系统对接、现场安装调试、配件辅材、质保服务、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技术需求”。 |
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附件下载 | 深圳机场*防无线手持对讲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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