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供应商:
就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请各供应商按此内容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活动。
原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比选担保的到账截止时间及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年5月7日**时**分,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的银行保函等形式的比选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启)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启)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启)时间均予以认可。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澄清视同比选文件的组成都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收;需潜在供应商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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