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黄岩区外东浦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期)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发布招标公告,并于****年5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黄岩区外东浦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期)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名称:黄岩区外东浦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区域内污染企业主要为农药、化工类,主要产品及采用的原材料主要为有机化学品,总占地面积为*****6㎡。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处理重金属污染土壤、浅层有机污染土壤及农药厂异味土壤;拟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处理重金属污染土壤、浅层有机污染土壤及农药厂异味土壤;采用原位热脱附技术处理深层挥发性有机污染土壤及农药厂异味土壤;采用危废处置技术处理铬超标浓度超标的土壤。修复总土方量******³,其中水泥窑*****³、原位热脱附******³、危废****³。具体详见第*部分招标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收到施工开工令后**个月内完成所有修复施工主体工程和具备开展修复效果评估条件。最终达到省、市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备案标准,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验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之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至****年5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
(1)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要求,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网上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2)标书费用的支付须采用支付宝方式。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采购交易,规定同*支付人对同*个标项只能扫码支付*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3)报名时须在“************”网站里“登记表回执”登记表回执窗口上传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扫描件,经审核通过后可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若未上传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则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只有在“************”网站上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
潜在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3)交纳要求 :
缴纳单位:************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开户账号:**************
(4)到帐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封面),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2、投标单位支付完成后须将有效的银行回单(或网上电子回单)放入投标书中,投标单位无需前往投标保证金接收单位开具收款收据。
*、投标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5月21日**时 **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号6楼)。
开标时间:****年5月21日**时 **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号6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澄江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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