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
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宁阳新苑B-****室 | |
项目名称 | 宁国市港口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山路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4月**日9时**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新杭镇桃园村村民组 ** 号 | |
投标报价: ********.**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0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古泉镇荀竹村蔡村组 ** 号门面房 | |
投标报价: ********.**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0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太极大道 *** 号 | |
投标报价: ********.**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0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 原因) | 安徽隧岩建设有限公司、广德东*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灿瓴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投 标人须知3.4.1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璟瑜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邦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 徽妙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通金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 聚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 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畅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杰远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绩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同川建 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专业工 程暂估价计取了税金,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根据招标文件 第*章评标办法4.1.2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 含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计 取了税金,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 办法4.1.2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呈龙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安徽仁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中【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取了税金,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4.1.2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 其投标。 安徽北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腾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标 当日经评标委员会查询在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人数配备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3.7.2规 定,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 |
公示时间 | ****年4月**日-****年5月6日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 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 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刘女士(招标代 理),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 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 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 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 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 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 |
其他 | 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 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 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 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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