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桐庐县体育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浙江皓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大奇山路1号
被投诉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迎春南路***号国资大厦5楼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1 | ****************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岛湖镇鼓山大道***号5楼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无 | 无 | 无 |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根据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的评分结果可看出,我公司评分均领先于****************,然而专家5却恶意压低我公司及其他所有共同参与此项目的公司,毫不忌讳的*意拉高****************,分差巨大,仅凭*己之力,操控投标结果。此举已严重影响政府招投标公正性,扰乱市场稳定性,非法控标、利益勾结等腐败违法。然而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面对如此明显的恶意操控政府招投标事件却选择视而不见,不对其专家做出处罚,不对投标结果进行复评,仅凭所谓的分差未超出**%的规定,任由此恶意操控政府招投标事件滋生,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包庇行为,也是在挑战政府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若此举审查仍符合政府招投标规定,那么所有的政府招投标项目,只要参与招投标的专家出现上诉现象,该专家*意拉高某*家公司,该公司必定中标。请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以及参与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扪心自问,合理吗?事实依据:见《****年桐庐县体育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技术商务评分明细。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财政局**号令)第***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标法实施条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之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的,********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之规定。投诉事项2:根据近期桐庐县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桐庐县职业技术学校、桐庐县人民法院、桐庐县体育发展中心)的采购结果分析发现,均发生恶意压低其他公司,*意拉高可能存在的利益往来公司,且专家包燕婷(现任职桐庐县房管处物管科)与专家李波(无正当职业)均在评审专家队*内。经社会面调查,专家包燕婷与专家李波存在夫妻关系,该夫妻多次发生恶意压低其他公司,*意拉高可能存在的利益往来公司的现象。现我公司实名举报专家包燕婷和专家李波,恶意操控政府招投标结果,*意妄为,严重扰乱政府招投标市场公平公证性,藐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财政局**号令)第***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标法实施条例》,触犯法律法规。事实依据:见《****年桐庐县体育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技术商务评分明细、《桐庐县人民法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第*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年桐庐县职业技术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财政局**号令)第***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标法实施条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之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的,********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之规定。投诉事项3:专家包燕婷现任职于桐庐县房管处物管科,平时工作均与物业公司产生交集;专家李波现无正当职业(无业游民),该2名专家为何可以进入物业服务项目专家库,符合专家库评审要求吗?评审结果可能公平公正吗?事实依据:专家包燕婷、专家李波均在评审专家名单内。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财政局**号令)第***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标法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诉请求:请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以及参与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1、对****************投标评分时专家5对其给予高分的行为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2、对专家5在投标评分时是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评标行为进行合理、合法性审查;3、取消专家5的评分结果,同时,进行更换评委复评或重新招标,进*步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正性以及规范性。4、对专家包燕婷、专家李波进入评审专家库的合理合规性进行审查。5、对专家包燕婷、专家李波近期参与评审的物业服务项目评分合理及规范性进行审查。6、对专家包燕婷、专家李波所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对其做出相应违法事件进行公示并严格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7、对评审物业服务类项目的专家库进行肃清整顿,特别是物业公司法人、物业公司在职人员、房管处物管科在职人员等此类有可能与投标人存在利益往来关系的专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及是否符合评审物业服务类专家的资质进行审查,避免此类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给政府招投标*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氛围。
*、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投诉人关于****年桐庐县体育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规定
2、处理结果: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日期:****年**月**日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桐庐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
3、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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