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中标(成交)公示
公示日期:****年5月6日—****年5月9日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丁栅水厂****-****年液氧采购项目
*.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年5月6日
*.标项内容:
预中标(成交)单位:
第*名:浙江*鑫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报价*******.**元
*.其它事项:
1.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嘉善县境内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号时代广场**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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