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5月6日我局受理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年5月**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脱密全本 | 公众参与说明 | 受理日期 |
1 | 石棉县***头生猪养殖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生猪养殖场子项目*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 雅安市石棉县栗子坪乡孟获村*组 | *************** | *川省冶勘设计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附件1 | 附件2 | ****年5月6日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2.建设单位对其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和公众参与说明内容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
附件1+石棉县***头生猪养殖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生猪养殖场子项目*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 (1).***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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