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昆山旅游度假区****-****年宣传服务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于***4年**月**日对其拟采用的单*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论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论证专家信息:
工作单位 | 专业 | 职称 | |
刘国臣 | ************** | 广告服务 | 中级 |
任锦燕 | 商务服务 | 中级 | |
殷伟芬 | 商务服务 | 中级 |
*、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昆山旅游度假区****-****年宣传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D-***
(3)采购预算:人民币***元整(¥*******.**)
(4)服务期限:1年
*、论证意见:
1、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相关说明:
(1)**********(融媒体中心),作为我市官方主流媒体宣传单位,拥有电视、广播、报纸、昆山发布、第*昆山、抖音、网易等各类宣传平台,涵盖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新媒体等渠道平台,覆盖全市所有村、社等,归口市委宣传部,且是全市唯*被国家授予宣传许可的新闻单位。
(2)昆山传媒集团下子公司、各部门人员近***人,车辆**余辆,拥有上*元的宣传设备。在户外氛围布置施工、巡查和维护及整体宣传氛围营造上具有绝对的专业人员、硬件设备优势。
综合上述原因,为保证昆山旅游度假区****-****年宣传服务项目的有序运行,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础上,该项目符合采用单*来源采购。推荐**********(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中路 *** 号)作为本项目采购的单*来源供应商。
2、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为昆山旅游度假区和锦淀周*镇****-***5年度宣传合作服务,旨在推动其*体化高质量发展,故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经论证认为:
(1)**********作为昆山市官方主流媒体,拥有较为广泛的宣传媒体平台及渠道,且是全市唯*被国家授予宣传许可的新闻单位。
(2)**********人员充足、设备齐全、实力雄厚、具有很强的专业优势。
综上所述,本次项目的采购只能采用单*来源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相关规定,推荐**********为本次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3、拟定的唯*供应商名称:**********
4、拟定的唯*供应商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中路 *** 号
*、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联系人:孙倩,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邵诚诚,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昆山市庆丰西路***号智谷创意产业园B区***室
(*)监管部门:***********
联系人:刘昌明,联系电话:****-********
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号
注: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上述公示期限内携书面材料向************提出,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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