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泗洪县第*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泗洪县第*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泗洪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泗洪县第*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泗洪县建设北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泗洪县仁和路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泗洪县第*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
更正前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
日 期: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年度数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将不做相应扣除。
更正后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年数据,无上*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更正日期:
****-**-**
*、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下载更正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更正文件产生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洪县第*人民医院
地 址:泗洪县建设北路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泗洪县仁和路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洪县第*人民医院
地 址:泗洪县建设北路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3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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