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丰路(丁剑路-盛隆路)工程已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批文名为: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华丰路(丁剑路-盛隆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编号为:常经发审[****]***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华丰路(丁剑路-盛隆路)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丁堰街道,北起丁剑路,南至规划盛隆路 2.1.2建设规模:路线长度约约***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同步实施绿化、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工程。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0*元 2.1.4工期要求:***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施工·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级](含)以上(资格) 3.3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 |||||||||||||||||||||||||
5. 投标截止时间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办法。 | |||||||||||||||||||||||||
7. 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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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联系人:***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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