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智慧停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新吴区公共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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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智慧停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新吴区公共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1、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新吴区公共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
1.2 项目概况:无锡市新吴区国有停车场内安装充电桩,拟建设直流电充电桩1,***个泊位,交流电充电桩***个泊位。中标单位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包括电力接入和转换)、维护及运营,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1.3本项目的招标限价:
①直流电充电桩泊位,不低于***元/月/泊位(结算时,中标月租金低于当月该充电站获取的实际充电服务费的**%时,按实际充电服务费的**%计算租金);
②交流电充电桩泊位,采购人获取的充电服务费分成比例不低于**%。
不满足以上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1.4运营期限:**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2.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职工,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年2月~****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年2月~****年4月的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圆),售后不退。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5月8日上午 9:** 至 ****年5月**日下午 **:**至代理机构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园开发区**栋*楼北侧隐秀路***号***) 联系电话:********,联系人:曹岚)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请事先联系)。
3.3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5月**日**时**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5(清晏路与净慧东路交叉口东***米新吴区交大联云科技园停车场1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元整(¥******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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