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消防设施整治补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受 ********************** 委托, ***********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消防设施整治补强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证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6、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投标人需出具制造商的唯*授权。制造商所提的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7.投标人可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周日(8时-**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 年 ** 月**日 8 时 ** 分 起至 **** 年 ** 月** 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年 ** 月 **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年 ** 月** 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扫描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微信*维码),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
账号:************
行号:************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5.1(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年**月 **日 8 时 **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A)本项目定于 ****年**月** 日 8 时 **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邮政编码:******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审核、标书费发票):**
联系电话:****-*******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发布。
***********
****年5月6日
采购人信息*览表
1 |
**********************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后街1号 |
*** |
*********** |
|
招标项目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量 |
数量 |
单位 |
工作地点 |
|
* |
1 |
***4年呼和客运段办公楼消防设施整治补强工程 |
呼和客运段建筑面积****㎡建筑高度4层,增设建筑****³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1座、消火栓增稳压设施1套,消火栓控制启动、巡检设施各1套连接备用电源 ***米,增设室内消火栓 **个、水泵接合器1套,连接水泵 房至活动中心消火栓管道,连接呼和客运办公楼院内各系统启动、停止联动控制功能等,详见图纸。 |
1 |
套 |
呼和客运段胜利路西街 |
* |
1 |
***4年呼和房建公寓段集宁南行车公寓消防设施整治补强工程 |
集宁南行车公寓建筑面积****㎡建筑高度6层,增设建筑****³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1座、消火栓增稳压设施1套,消火栓控制启动、巡检设施各1套连接备用电源** 米,增设室内消火栓 **个、水泵接合器1套,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各*套,排烟设施*套等,详见图纸。 |
1 |
套 |
集宁南火车站东北侧集宁南行车公寓 |
* |
1 |
***4年呼和房建公寓段恒诺大厦消防设施隐患整改工程 |
恒诺大厦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米,现消火栓、喷淋系统故障压力不足,控制柜老化**等级不符合****要求,未设置备电*路电源,消防水泵房未设置液位计,消防控制室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要求系统不能正常联动。 1.增设自喷、消火栓巡检柜、控制柜、*路电源、就地液位计、***图形显示装置、电气线路火灾探测报警装置,新增出水管压力表、阀门、信号线,增加系统自动启泵压力开关、低压压力 开关、流量开关。 2.更换原有进水口、出水口阀门8个,把原有暗杆闸阀拆除,更换为明杆闸阀,更换消防水池注水管道,更换消火栓、喷淋稳压系统原有老化充气管、***、**-**仪表。 3.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改造。 4.修复自动报警、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顶压的联动功能。 5.修复补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楼层试水阀、末端试水阀湿式报警阀组的正常功能等,详见图纸。 |
1 |
套 |
呼和浩特汽车站西街恒诺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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