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期(***)成套碾米设备采购咸丰县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 目*期(***)成套碾米设备采购)成套碾米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期(***)成套碾米设备采购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咸丰县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咸发改审批【****】***号)、《关于咸 丰县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项目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及拟申请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 比例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
(¥*****.**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 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曲江镇高坡村
建设规模:产量:应急日处理稻谷***吨成套设备。项目占地面积:***平米(原库区机械库4-**开间,每 个开间6.5米,跨度**米)。设备平台面积:***平米,设备总功率:*****,设备配置:*道清理(含润
谷)、*道去石、*道砻谷机、*道谷糙分离(含润糙)、*道碾米、*道抛光、*道色选、*道白米分级。
仓配置:*套原粮仓、*套润糙米仓、*套稻壳仓、*套凉米仓、*套成品仓。电气配置:*套模拟屏控制柜
(含配电柜、电缆、桥架、线管)。安装:设备供货方提供所有设备及提供设备的安装服务,安装调试,验收 通过。产品质保2年。供货方负责所采购设备的运输,吊装,安装,调试,验收。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日处理稻谷***吨成套设备,包括设备的制造、运输、吊装、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
报检及通过验收、质保、维修及保养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地点:咸丰县曲江镇高坡村:咸丰县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期。计划交货期:**日历天。
2.3其他:日处理稻谷***吨成套设备,合同估算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供 货能力;(2)近*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自行 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信誉要求: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需作出承诺或将网站
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进行网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 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 号) 规定,本项目投
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 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 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 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操 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 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 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
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 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 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 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 分钟前,使用** 数字认证登*“电子交 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 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 数字认证证 书登*“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 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 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6.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丰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
址:****://**.*******.**/*****/)、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
异议联系方式:***********、****-
*******
备注: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卢家沟巷**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2栋**
层**室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
代理联系电话:***********、****-
*******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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