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平市****年第*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基础设施)1组招标控制价及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桂平市****年第*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基础设施)1组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元*角*分(¥*******.**)。
编制依据: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方法》(*** ****-****)。
2.《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方法》(*** ****-****);
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T ****-****)。
4.《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T ****-****)(交通运输部〔****〕**号)。
5.《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方法〉(*** ****-****)。
6.〈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方法〉(*** ****-****)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 第**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的通知》(桂交建管发〔****〕**号)。
8.《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傎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号文)。
9.人工单价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要求。
**.材料**参考****年第1期《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桂平市及贵港市信息价(除税);缺项部分参考当地市场价或邻近地区相应单价及市场询价。
原招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的有关编制表格及相关说明,各投标人均按现上传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为准,并按现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不*致的,均已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桂平市****年第*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基础设施)1组”为准。
*、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内的项目编号有误,现更正为:********************,以此项目编号为准。
*、请各投标人根据本通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并依时参加投标。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桂平市西山镇人民西路***号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荷城路****号(荷城世家)**幢**号*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韦工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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