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至宜秀区段美丽公路(嬉子湖风景道)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桐城至宜秀区段美丽公路(嬉子湖风景道)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 联系方式 | *******-******* | |||
最高限价 | ********.**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 和联系方式 | 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产业园1号(经开区北*路)****-*******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 人名称 |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茅青路中段 | |||
投标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王芳 | 资格证 书名称 及编号 | 公路工程*级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省道 ***(*** *** 阜展路)改建工程(*期)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贵港市根竹至平天山*级公路工程施工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省道 ***(*** *** 阜展路)改建工程(*期);2、贵港市根竹至平天山*级公路工程施工; | |||
第*中标 候选人 | |||||
项目负责人 | *小波 | 称及编 号 | 编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凤阳县 **** 年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施工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怀远县淮西现代农业示范区田间道路工程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京台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方兴大道至马堰段改扩建工程 **-** 合 同段; 2、**** 上海至武汉国家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庐江至桐城改扩建工 程 ****-** 合同段;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 号 | ||||
投标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吕鑫燚 | 资格 证名 称及 编号 | 公路工程*级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胡** | 质量 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京台高速公路双堆集互通立交工程(公路部分)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郎溪县 **** 溧张路改建工程 ** 合同段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安徽省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项目 **-3 标段; 2、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路基路面工程路基 ** 标(**-**** 标);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提出异议和投 诉的渠道和方 式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 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向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 |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 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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