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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豪土地权属界线现场调查指界结果的公示
昌自然资告字〔****〕**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地籍调查规程》有关规定,****年4月**日,我局对*富豪位于石碌镇永昌路**号3栋***土地开展宗地权籍调查工作,申请人*富豪地块东至饮食服务公司,南至饮食服务公司,西至饮食服务公司,北至饮食服务公司。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相关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土地使用权申请材料和原有档案资料确认界址,现将*富豪土地权属界线现场调查指界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年5月9日至****年5月**日(**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逾期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公示期满后将按照本调查结果为申请人*富豪办理不动产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室
联系电话:****-********
附件: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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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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