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为市养老服务中心勘察设计 |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养老服务中心勘察设计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无为市金塔东路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招标代理 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无为市无城镇文景社区办公楼*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5月8日 | |
第*中标 候选人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 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 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国家*级注册建筑师,工业与民用建筑 物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 位业绩 | 资格业绩:项目名称:祝桥养护院新建工程(* 期)。 加分业绩:1、项目名称:祝桥养护院新建工程 (*期)。 2、项目名称:国际医学园区**-**地块医养结合项 目(*期)暨周浦养护院新建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 绩 | 加分业绩:1、项目名称:祝桥养护院新建工程 (*期)。 2、项目名称:国际医学园区**-**地块医养结合项 目(*期)暨周浦养护院新建工程。 | |
第*中标 候选人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 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勘察))乙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6%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证书编号: ***********,***********。 | ||
证书名称:国家*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专业高 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 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资格业绩:项目名称:岚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改造项 目。 |
规定公示的单 加分业绩:1、项目名称:岚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改 位业绩 造项目。 2、项目名称:如师附小新城校区设计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 绩 | 加分业绩:1、项目名称:滨江*小项目设计。2、项目名称:温州市洞头区北岙学前教育(托育)建 设工程设计。 | ||
第*中标 候选人 | ***称 |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 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甲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5%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证书编号:***********, *******************。 | |||
证书名称:国家*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学专业正高 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 位业绩 | 资格业绩: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优质初中(暂定 名)工程设计。 加分业绩:1、项目名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图文 信息中心等项目设计。 2、项目名称:巢湖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 项目规划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 绩 | 加分业绩:1、项目名称:合肥市女子看守所改扩 建工程。 2、项目名称:长丰县公安局警务技术中心项目设 计总包。 | ||
评标被否 决单位及 原因 | 1、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资质过期; 2、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的报价方式报价; 3、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 报价方式报价。 4、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负 责人未提供高级工程师证书。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 文件规定 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 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 址:****://*******.****.***.**),联系电话:****- *******。 |
提示 |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 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 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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