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汉滨区月河川道段城乡供水*体化工程第*期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经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里工业园区西部片区和江北办片区
2.2工程规模:汉滨区月河川道段城乡供水*体化工程第*期为*里工业园区西部片区及江北办片区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抽(输)水管道工程、配水管网工程、便民服务中心购置*个部分。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第*期项目估算价约****.***元。(最终以经审计的最高限价金额为准)
2.4 计划工期:***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汉滨区月河川道段城乡供水*体化工程第*期;
标段编号:***********************;
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汉滨区月河川道段城乡供水*体化工程第*期(*里工业园区西部片区及江北办片区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招标文件等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汉滨区月河川道段城乡供水*体化工程第*期: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等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或“陕西省水利建设主体信用管理平台”可查询。
3.5申请人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在各级诚信平台列为投标受限人。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年4月**日9时**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年4月**日9时**分起至****年4月**日9时**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资审文件,售价0.**元。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9日9时**分,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企业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办理 ** 锁,使用 ** 锁登*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致。
9.3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致,因信息不*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苗圃巷
邮 编:******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号安康市藏*角博物旁
邮 编:******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招标人:*************
***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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