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浙同网招***4(***)号
上虞区*官街道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的上虞区(地点)*官街道阳光社区(东麟府)垃圾房建设工程,于 ***4年**月**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官街道办事处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第*中标候选人 | ********** | ***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浙****************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 | 合格 | ****** | **.** |
公示期限自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官街道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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