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浙江中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虹桥路****号C-2楼 |
2 |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安徽省宁国市西津街道迎宾路****号 |
3 |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单元*****号 |
投诉人:浙江中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虹桥路****号C-2楼
被投诉人:1.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安徽省宁国市西津街道迎宾路****号2.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单元*****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基本情况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于****年3月**日发布结果公告。****年3月**日浙江中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3月**日作出答复,认定投诉人“评标委员会评审不合理”的质疑不成立。投诉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评审不合理”,投诉人请求“重新组织本项目评审”。
*、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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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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