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单元区域集中供能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函(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委托************负责组织招标的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单元区域集中供能项目(项目编号:***************),于**** 年4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琼海市》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为琼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琼海市嘉积镇金海北路社管大楼3楼)琼海小开标室。现有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章 招标公告2.8条能源设施配套费≤*** 元/㎡的标准是什么,是单供冷还是冷热都供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因本项目建设内容特殊,为确保本项目能顺利的完成招标工作,现特延长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因此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及调整:
1、为确保本项目在《实施方案》及规定期限内,能回收建设投资及获得合理回报,并将整个项目的收益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项目参考海南省内其他园区已建供冷项目的能源配套收费机制的单供冷**,将能源设施配套费≤*** 元/㎡的**作为限价,该**并非定价。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章4.招标文件获取4.1 请于**** 年4月**日**时** 分至****年5月9日**时**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调整为:请于**** 年4月**日**时** 分至****年5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5月**日**时**分。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 **日**时**分。
4、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调整为:琼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琼海市嘉积镇金海北路社管大楼3楼)琼海 小开标室。
5、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年5月**日**时**分。调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年5月 ** 日**时**分。
6、原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能源使用费: 元/***, 能源使用费: 元/㎡”;调整为:“能源使用费: 元/***, 能源设施配套费: 元/㎡”。
7、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单位自行下载查看最新招标文件。
凡对本次变更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琼海市乐城先行区康祥路**号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栋**层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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