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君益*牧牧业有限公司牧场项目*厂区外道路项目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海发科投资备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君益*牧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海兴县君益*牧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海兴县君益*牧牧业有限公司牧场项目*厂区外道路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1.2建设地点:海兴县。 2.1.3计划工期:**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1.6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2.1.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年1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海兴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号中储广场E座***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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