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松岭林业局扑火营房配套室外消防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本项目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松岭林业局扑火营房配套室外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以大林集计【****】**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总投资金额为***.***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松岭林业局扑火营房配套室外消防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标段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那源林场、古源林场、北庆林场、石头山林场及南旸河林场扑火营房各新建消防泵房1座、建筑面积均为***.**平方米;各新建***立方米玻璃钢消防水箱1座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6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2.6 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标段为施工招标,*标段为设备招标,*标段为监理招标。
2.7招标控制价:**.***元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任意两个网站截图都有效));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不足3年的公司,查询时间应从自成立之日起至今;
3.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年2月至****年5月任意连续*个月)。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号)文件要求。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自由下载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7. 电子招投标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9.1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9.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联 系 人:***
电 话:***********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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